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环卫单位、市场化公司: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全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全力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及市容环境卫生环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运输尽量避开人流密集区域,缩短交接时间,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定时、定点和密闭化收运。并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收集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处置场所等的消杀处理。另外,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及时覆盖,严防生活垃圾散落、飞扬、露天堆放;严格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封闭,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二、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各环卫单位和市场化公司要提升道路清扫率,特别是要做好重点部位、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工作,最大程度上抑制病毒的生存,减少病毒的滋生、传播。并采取机械化清扫联合作业模式,实施道路冲刷、清洗、吸扫联合作业。
三、做好防护。各环卫单位、市场化公司要做好环卫人员的安全防护,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对其工作、休息环境及劳动工具设备及时消毒。接触生活垃圾、污水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口罩,必要时穿好防护服。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1月27日